公司新闻

南京要债分享债权人起诉次债务人由哪个法院管辖
时间:2024-06-15 点击:53次

南京要债分享债权人起诉次债务人由哪个法院管辖


  债权人起诉次债务人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。如果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,受理法院为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如果次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,则由次债务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此外,如果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,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统计信息

  • 访客留言共: 条
  • 页面点击量:1509 次
一键拨打:18168918643

Copyright© 2005-2026 南京富鑫商账网 http://79830.home.jindian365.com/ All rights reserved.

免责声明:本站信息由南京富鑫商账网发布,请提防诈骗,365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。

网站备案号:苏ICP备2021049513号 苏公网安备32080402000126号 技术支持:365信息网